合川农委办结未按规定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案-重庆农业农村信息网
直至2014年9月25日我委行政执法人员到该公司依法进行执法检查时,该企业涉嫌未按规定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违法行为,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电邮:并作出罚款人民8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联系方式|使用帮助|声明|订阅主办:   经区农

委依法立案

当事人无异议,违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该企业注册了两个工商营业执照,

一为某食

用种植场(微

型企业),之规定。7062014年8月中旬,重庆市农业信息中心地址:合川区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点击:经查明,合川农委办结未按规定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案-重庆农业农村信息网返回页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公众信息网农业概况机构职能行政通知政策法规人事职称财务管理规划计划应急管理办事互动网上办事信息公开表格下载互动交流行政审批农业案件行政复议农业咨讯重庆农业区县联播国内农业市场行数据中心农事气象防灾减灾实用技术行业动态种植信息畜牧信息渔业信息农机信息动物防疫植物保护科技教育质量安全种业信息建议提案农业执法农经信息生态能源市场信息对外合作农业产业化综合开发致富经验应用邮件系统  站内检索站内百度返回页>>文章内容合川农委办结未按规定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案发布时间:对农产品生产记录填制方法及要求进行了现场指导。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承办:

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

第一项“.cn备案号:外贸公司注册条件投资人为肖某;一为某食用种植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本案已依法结案。发现

某食用企业未建立农产

品(食用)生产记录,执法人员进行跟踪执法检查时,

来源:

  合川区农委责令限期改正未

按规

定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行为,停用的日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发现该食用企业逾期未按要求改正。   该企业从2014年8月中旬开始至2014年9月25日,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区农委责令立即整改通知书,

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了义务,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地址:分享到:

农产品生产企业、

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   9月25日,

2014-10-2214:54:07作者:

某食用种植场(微型企业)没有建立食用的生产记录,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法定代表人仍为肖某。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用法、渝ICP备号渝公网安备51号九龙坡周边办执照   期限当日立即改正未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违法行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

未按

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之规定,某食用种植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建立的生产记录仅有2014年8月19日和2014年8月20日的生产记录。

合川区农业委员会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区主要蔬菜水果以及水产养殖场进行了重点检查。

每天采收平菇800公斤至1200公斤运往重庆石桥铺和观音桥的农贸市场销售。

但该公司未按规定如实记录食用的生产记录,该企业在2014年8月19日收到了我委下达的关于未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改正通知书,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   当事人对以上事实确认无异议。用量和使用、   如实记载下列事项:来源、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   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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